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 徐庆兰因保管不善,将权利人徐庆兰证号为:方国用(1996)字第05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。 特此声明
声明人:徐庆兰 2018年4月9日